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关于清退滞留款项的公告
发稿时间:2026-10-26 【 字体:大 中 小 】

各相关投标企业:

为保障投标企业合法权益,我司开展款项清理退还工作,清理过程中发现,有部分企业因投标保证金错汇、多汇等原因,导致部分费用滞留在我司账户,经多方联系,均无法取得该汇款公司的联系方式,现对滞留保证金汇款单位、退款办理方式公告如下:

一、退还范围

凡是未按招标公告/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我司的交费通知要求支付的款项(包括非基本户汇出、错汇、多汇等情形)或因企业注销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存续时间1年以上,至今尚未办理退还手续的款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公告供应商名单》)

二、办理方式及所需材料

请各相关投标企业或权利承受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滞留款项退还手续。

(一)正常存续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合法存续及身份信息。

2.投标项目相关证明:能证明参与具体投标项目的材料,如投标文件副本(包含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页)、中标通知书(若中标)或招标(采购)单位出具的投标情况说明等,用以明确款项对应的项目。

3.退款申请函:需企业自行撰写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申请退还款项的项目名称及金额、缴纳时间、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开户行行号)等详细信息。(格式示例见附件1)

4.账户变更说明(如适用):退款原则上原路退回。若原付款账户已注销或变更,须提供银行出具的销户/变更证明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已注销企业需提供的材料(由权利承受人提供)

1.注销企业的工商注销证明及清算报告;

2.存续母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证明权利承继关系的股东会决议或清算组出具的指定退款账户证明文件;

4.加盖母公司/总公司公章的《退款申请函》及《承诺书》。

三、办理途径

(一)线上办理:企业可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rc_szjyfwb_zy@crc.com.hk> ]。邮件主题请注明“滞留款项退还申请 - [企业名称]”,邮件正文中需详细说明企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线下办理:企业可将所需上述资料的原件递送或邮寄至[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2666号50层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先生。

(三)咨询电话:[0755-29395797-5028](服务时间:[ 工作日9点至17点30])

四、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投标企业及权利承受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尽快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办理滞留款项退还手续,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款项,我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企业此后仍可凭本公告要求的材料申请退还,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或责任由各相关企业及权利承受人自行承担。

我司在办理退款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会要求企业向任何个人账户转账或提供短信验证码。如接到自称我司工作人员要求转账、付费的电话,请拨打本公告所列咨询电话核实,谨防诈骗。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退款申请函(示例).docx

附件2:公告供应商名单.xlsx 

 

 

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2026年10月26日